教育实践活动第二环节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具体意见

发布时间:2016-12-02

近日,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关于在本市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认真组织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具体意见》。全文如下:

按照中央教育实践办《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认真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的有关精神和要求,现就本市在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中,各基层党组织认真组织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一、认真做好会前准备。一是要认真组织学习。各基层党组织要在前段学习的基础上,组织广大党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指导河北省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韩正同志出席指导市食药监局专题民主生活会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市委常委会专题民主生活会通报会的有关内容,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二是要进一步听取意见。要结合履行职能职责,进一步听取意见建议,通过群众提、自己查、上级点、互相帮,认真梳理、深入查摆“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找准所在支部对应本部门、本单位“四风”方面的主要问题。三是要广泛开展谈心活动。处室内部、单位内部要广泛开展谈心交心,党组织和行政负责同志要带头谈心,既讲自己问题,也勇于指出对方不足,特别是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以及本部门本单位“四风”方面的主要问题,要主动认领,并相互提醒。四是要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处级干部是对照检查的重点对象,要把自己摆进去,认真检查反思自身存在的“四风”问题,自己动手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并报上一级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对照检查材料要开门见山,一风一风地找,深挖思想根源,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改进措施。同时,每位党员都要认真做好发言的准备。执法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基层党组织要组织党员、干部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结合岗位特点和履职情况,逐一对照检查,明确整改重点。

二、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每个党员都要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召开的专题组织生活会,专题组织生活由党组织书记或党小组长召集主持。每个党员都要坚持对事业、对同志、对自己高度负责的态度,以整风精神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见人见事见思想,防止讲情面、当老好人、搞一团和气。要从严要求、实事求是,联系思想工作实际,交流对贯彻群众路线的新感悟,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处级干部要在参加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同时,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处级干部少的,可直接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党组织和行政负责同志要以树立标杆、向我看齐的态度检查自己,自我批评要揭短亮丑,不遮掩问题、不回避矛盾;批评他人要开宗明义,不放“礼炮”、“哑炮”和“空炮”。要坚持用事实说话,有一说一、有二说二,不夸大也不缩小,真正达到帮助同志、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的效果。

三、认真抓好组织落实。一是加强领导和指导。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发挥好党组织和行政负责同志的带头作用,确保专题组织生活会的质量和效果。要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生活会制度,督促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参加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又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或党小组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带头查摆问题,分析原因,亮出思想,主动接受组织监督,并在会上进行点评。各部门各单位教育实践办要把组织召开高质量的专题组织生活会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统筹兼顾,加强指导,确保每个党员受到教育、受到警醒。督导组要加强督促指导,确保专题组织生活会不走过场。二是要坚持边查边改。针对查摆剖析出来的问题,特别是专题组织生活会查找出来的问题,要明确整改任务书和时间表,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群众评判和监督。着力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联系服务群众的薄弱环节抓起,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特别是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一项一项整改落实到位。

离退休党支部也要组织离退休党员认真开展学习, 并联系实际召开一次高质量的专题组织生活会。